組織架構圖文字說明
第一層:院長1人(由醫師擔任)
第二層:副院長2人(其中一人由醫師兼任)
第三層:祕書1人
第四層:醫療部門,設有中醫科、牙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急診科、麻醉科、精神科、家庭醫學科、重症加護科、放射線科、病理科、復健科、實驗診斷科、護理科、藥劑科與營養室,及婦幼部、外科部與內科部..等;行政部門,設有醫療事務室、社會工作室、企劃室、總務室、資訊室、職業安全衛生室、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第五層:
婦幼部包含新生兒科、小兒科、產科及婦科。
外科部包含骨科、泌尿科、大腸直腸外科、小兒外科、整形外科、神經外科、心臟血管外科、消化外科及一般外科。
內科部包含感染科、風濕免疫科、血液腫瘤科、新陳代謝科、神經內科、胸腔內科、腎臟內科、心臟血管內科、消化內科及一般內科...等。
修改日期:2023/4/25 下午 04: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