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為無菸檳醫院
*聯醫無菸願景 ~聯醫有愛,戒菸無礙~ ~合作永恆,戒菸有成~
*聯醫無菸宗旨 ~聯醫引領發聲 結合地方先賢~~菁英並進相挺 邁向全民均健~
*聯醫無菸特色 Ø聯繫社區接地氣 Ø合作診所零距離 Ø深入多元化基層 Ø根生少年正確觀 Ø衛教關懷弱勢團Ø教化宣導特殊群
一、無菸檳醫院政策
壹、緣起
本院遵守「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並依循「全球無菸醫院網路GNTH標準」及「健康醫院認證基準」,宣示本院全面禁止吸菸(包含電子煙)、禁止嚼食檳榔以及禁止飲酒,不接受菸商贊助,以維護員工、病人及民眾一個清新、安全與健康的環境。
貳、禁止吸菸、禁止嚼食檳榔及禁止飲酒之範圍與對象
一、適用範圍:
本院公告產權範圍(圍牆以內),醫院大廳、樓梯間、辦公室、診療場所、會議場所、病房、休息室、廁所、醫療設施等室內、公務用交通運輸工具之密閉空間、花園、草坪、停車場、車道等室外活動空間,皆為禁止吸菸(含電子煙)、禁止嚼食檳榔以及禁止飲酒之區域範圍。如下圖
紅色範圍內全面禁止吸菸(含電子菸)、嚼檳榔
二、適用對象:
所有進入本院院區之員工、外包人員、實習人員、志工、求職者、病人、家屬、廠商與訪客皆適用本政策。
參、執行作法
一、本院嚴禁接受菸商(含電子煙商)任何贊助或經費,亦不得販賣菸品(含電子煙)、檳榔、酒品。不定期由健康促進醫院推動管理會進行查核與監督。
二、營造無菸檳酒醫院措施:
(一)於院內各出入口明顯處張貼清楚醒目之禁止吸菸(含電子煙)、禁止嚼檳榔以及禁止飲酒標誌。
(二)全院性文宣作業宣導:張貼禁止吸菸(含電子煙)、禁止嚼檳榔以及禁止飲酒之宣傳海報及標誌。張貼依據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一條於禁菸場所吸菸,將依法處新台幣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等標語。
(三)院區內所有物品販賣部門,一律不得陳列販售菸品(含電子煙)及吸菸直接相關器物,並且禁止販售檳榔以及酒品。
(四)院內所有區域,不得提供任何吸菸相關器物(如:菸灰缸、打火機、熄菸筒、熄菸水杯及嵌入式熄菸皿等),包含會議
室、主管辦公室、會客室及休息室等。
(五)定時廣播提醒禁止吸菸、禁止嚼食檳榔以及禁止飲酒之規定。
(六)透過院內、外網站公告及宣傳無菸檳酒政策。
三、本院所屬員工應善盡勸阻義務:
(一)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於禁菸場所吸菸者,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二)全體員工發現違規吸菸、嚼食檳榔及飲酒者均有善盡勸阻義務,應即時予以規勸,不服勸導及屢勸不聽者,電請駐警隊
(TEL: 51110)協助。違規吸菸勸阻無效之情事即通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理。
四、加強院區公告禁止吸菸、禁止嚼食檳榔及禁酒之巡查及宣導。
(一)禁菸檳酒巡查:由行政值班人員、駐警隊負責,於上班日及假日不定時巡查並記錄。
(二)加強宣導:「禁菸檳酒宣導小組」於平日上午1000、下午1500各實施一次,發現院區內吸菸、嚼食檳榔及飲酒人士
時,以委婉勸導為主,加強宣導。
(三)協調衛生局稽查及相關執法人員,不定期來院巡查,並取締院區內違規吸菸者。
(四)吸菸員工轉介戒菸衛教室提供關懷與勸戒。
五、衛教資訊:
(一)衛教及宣導服務專線
1.戒菸門診洽詢專線:07-5552565分機51135
2.戒菸衛教室專線:07-5552565分機51258。
3.戒檳衛教服務專線:07-5552565分機51042。
六、對員工違反無菸檳酒醫院政策規定之處置:
(一)本院員工若違反無菸檳酒醫院政策規定者,經查證屬實,情節輕微者列入個人平時考核考核記錄;屢誡不聽者納入年終考績評核。
(二)外包人員違反無菸檳酒醫院政策規定者,將照相存證,移請承攬廠商,依合約辦理罰則事宜。
肆、其他未盡事宜,得另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