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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出生證明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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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出生證明申請流程

    中文出生證明
    申請條件

    1.七年內(產婦有看診紀錄者)請掛婦產科門診,可直接申請。

    2.超過七年以上者,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3.未報戶口者請至法院公證。
    英文出生證明
    需檢附之文件

    1.必須取得中文出生證明。

    2.七年以上未就診者需至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出生證明。

    3.需出示產婦/配偶/申請者三方之護照(護照上有英文名字)。

    4.請掛「產婦本人」之門診,並攜帶身分證或戶籍謄本(雙證件以利查證三方之關係);若「非產婦本人」,需備妥委託書。

    5.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可接受Line翻拍印出。

    6.無法備齊以上資料,請至法院公證。
    注意事項 出生證明皆依附在產婦名下,故需要產婦本人之資訊;若產婦無法掛號則無法在院內開立。
    受理時間/地點

    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地點:婦產科門診(請先掛號)
    委託書 出生證明委託申請書下載
    ※若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致電詢問(07)-5552565 分機51119

     

    • 相關檔案
      1. 出生證明委託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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