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出生證明申請流程
中文出生證明
|
申請條件
|
1. 七年內 (產婦有看診紀錄者) 請掛婦產科門診,可直接申請。
2. 超過七年以上者,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3. 未報戶口者請至法院公證。
|
英文出生證明
|
需檢附之文件
|
1. 必須取得中文出生證明。
2. 七年以上未就診者需至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出生證明。
3. 需出示產婦/配偶/申請者三方之護照 (護照上有英文名字)。
4. 請掛「產婦本人」之門診,並攜帶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雙證件以利查證三方之關係);若「非產婦本人」,需備妥委託書。
5. 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可接受Line翻拍印出。
6. 無法備齊以上資料,請至法院公證。
|
注意事項
|
出生證明皆依附在產婦名下,故需要產婦本人之資訊;若產婦無法掛號則無法在院內開立。
|
受理時間/地點
|
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30 (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地點:婦產科門診 (請先掛號)
|
委託書
|
📎出生證明委託申請書下載
|
※若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致電詢問(07)-5552565 分機2151
|
修改日期:2023/3/27 下午 04: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