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付項目(自付差額)品項相關規定說明
一、自費項目醫療收費標準
A、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醫院醫療收費標準
B、高雄市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
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部分給付項目之作業原則
健保「自付差額特材」品項公告
A、人工水晶體健保作業給付項目之作業原則
1.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收費一覽表
2.健保自付差額「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作業彙編(民眾篇)
3健保自付差額「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作業彙編(醫院篇)
4. 特殊人工水晶體特材說明書暨差額負擔同意書
B、心臟血管部份健保作業給付項目之作業原則
1. 冠狀動脈血管支架收費一覽表
2. 全民健康保險部分給付塗藥血管支架作業彙編 (民眾篇)
3. 全民健康保險部分給付塗藥血管支架作業彙編 (醫院篇)
4. 冠狀動脈血管支架特材說明書暨差額負擔同意書
5.人工心律調節器收費標準
6. 全民健康保險部分給付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作業彙編(醫院篇)
7. 全民健康保險部分給付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作業彙編(民眾篇)
8.人工心律調節器特材說明書暨差額負擔同意書
9. 人工心律調節器說明
10. 何謂血管支架
C、骨科特殊材料健保作業給付項目之作業原則
1. 骨科特材品項一覽表
2. 陶瓷人工髖關節作業彙編-民眾篇
3. 陶瓷人工髖關節作業彙編-醫院篇
4. 骨科特材說明書暨差額負擔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