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COVID-19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
象,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如需使用COVID-19 抗病毒藥物者,請自備以下文件
資料:
1.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Copy of passport (front and back)
2.若立切結書人非領藥病人本人,必須同時檢附病人與立切結書人之身分證明。
註: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